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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运用专利制度保护产品设计

更新时间:2021-02-23 08:40:00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必须针对产品,而不仅仅是图像。图像可以是专利设计的一部分,但必须附加到产品上。只有电子显示屏上的图像不受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但是显示器和投影的同一图像可以受到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换言之,它必须是与外观设计相关的三维物体,才能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必须清楚地披露(或者说明)所申请的专利,这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有着深远的影响。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说明设计人和设计,申请人应当对每幅照片或照片作简要说明。一般来说,应用程序文档只介绍了每个视图,但很少描述设计。如果使用虚线,则必须描述视图中不被视为设计的部分。不需要显示或解释通常在使用中不可见的设计部分。每项设计专利的权利要求仅指该图,该数字将决定专利保护的范围。值得注意的是,侵权案件中,原告和申请人所描述的设计的每一个重要视觉特征都必须在侵权设计中找到。因此,申请人在编写设计专利申请文件时,照片不得含有设计以外的其他物品。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查一样,专利商标局设计专利审查员将对现有技术进行搜索,确定设计是否新颖、不明显,申请人是否提交了适当的申报,优先权是否得到适当的要求。

图片或照片是否符合专利商标局官方图片的要求;图片或照片中的设计描述是否清晰,足以让考官确定外观;设计的视图是否与设计的每个特征一致,标志一致。如果图像仅显示产品的每个曲面的轮廓,则不足以充分显示这些曲面的形状。如需增加“阴影”,新“阴影”不得显示提交图片中未明确描述的轮廓,也不得使用常规图片来解释未自行披露的轮廓。在大多数情况下,审查员不会根据图像错误拒绝专利申请,而是拒绝图像,并就哪些特征应该更正提出建议。专利代理人有责任修改,而不添加“新内容”。在对照片做任何修改后,审查人员将非常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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